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采礦權設置和出讓管理的通知》(黃自然規規字﹝2019﹞1號)的文件規定,結合實際辦理情況,總結歸納市級采礦權辦理全流程如下:
一、劃定礦區范圍
1、縣級國土局組織編制地質儲量報告
2、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初步方案》
3、采礦權設置征求縣政府及其各部門意見(縣國土局發函并組織現場踏勘,征求縣級林業、安監、環保、水土保持、經信、發改、信訪、有關鄉鎮、村組及其村民代表意見)
4、縣國土局代擬縣政府同意設置采礦權的函和現場踏勘報告,并報縣政府審核,縣政府出具同意設置采礦權的函和現場踏勘報告
5、縣國土局發函至有關鄉鎮,要求有關鄉鎮編制擬設采礦權范圍涉及的山林、青苗、墳墓、道路等問題處置方案及方案公示
6、縣國土局代擬縣政府制定采礦權范圍涉及的山林、青苗、墳墓、道路等問題處置方案及方案網站公示
7、生態公益林調整:涉及生態公益林的,委托中介機構編制相關資料;與村組、鄉鎮簽訂林地占用協議,向縣、市、省林業部門請求調整生態公益林。
8、原采礦權注銷(編制地質核實報告、編制并提交采礦權注銷登記申請材料)
9、縣國土局編制劃定礦區范圍報件,審核并出具核查意見
10、市局審批劃定礦區范圍報件,并批復
二、采礦權掛牌出讓
11、縣國土局報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查并備案地質儲量報告取得地質儲量報告備案證明
12、組織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三合一方案”)評審(修改、通過)并公示
13、縣國土局發函至縣政府,請求組織完成對擬設采礦權范圍內涉及的原礦業權人固定資產評估;縣政府指定部門負責固定資產評估,并由指定部門組織完成原礦業權人固定資產評估,形成固定資產評估報告并上報至市局。
14、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中介機構開展礦業權收益評估工作,形成礦業權收益評估報告并進行網上公示。
1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編制采礦權出讓方案,并提交市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審查。
1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礦業權網上公開掛牌出讓,簽訂成交合同,繳納價款。
三、采礦權新立登記
17、采礦權人委托中介機構,編制林地占用資料,經村組、鄉鎮、縣林業主管部門、縣林業主管部門,至市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地占用手續。
18、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并獲批復
19、編制采礦權登記報件,報縣、市國土局審批,市局發放采礦許可證。
四、礦山建設階段
20、編制初步設計并評審
21、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職業衛生預評價報告
22、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并向省應急管理廳提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下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
22、編制施工設計
23、進行綠色礦山建設